近些年不时地听到一些老清华人回忆起当年在校受到的通才教育训练,言下多有赞许之意。我相信他们的话都是真诚的,其原因留待下文再说。清华大学在其前身清华学校时期的高等科就走上了通才教育的道路,以后这一传统连绵不绝,十分强劲。1933年经教授会热烈讨论议决的“大一共同科目”、文理法三院不分院系是一个阶段性的重要举措。这一举措在当时的师生中评价是否很高?阅读了一手文献后出乎我的意料,当年的清华师生对现行的这一学制大多数不满意,而之所以能够维持下去,一直延续到西南联大,大概是平衡各方面的意见只能做到这一步。而其“不称人心”也是毫无疑义的。
先说学生如何不满。早在1925年张彭春教务长把大学分为普通科和专门科,不仅同事中反对的不少,学生也多持反对意见。1933年实行文理法三院不分院系后,仍然受到学生的反对。1935年后的几年“一年级学生都给学校写过信,请求废止这个制度,他们的理由也有两层:第一,专门训练早一年,该是切实些。第二,勉强学生修习没有兴趣的科目,徒劳无功。他们是为专门训练来的,却学些无关的科目,又学不好白费时间,是很可惜的。他们甚至觉得大学一年级好像只是高中的延长。”朱自清先生对于学生的这种态度不赞成,他说“但是学生的理由却不充分。大学教育应注重通才,不应该一味注重专家。……学生倘若只需要专业训练就满足,他们应该到专科学校去。”
教授方面的意见如何呢?冯友兰回忆道:“当时教授会经常讨论而始终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是大学教育的目的问题。大学教育培养出来的是哪一种人呢?是通才呢?还是专业人才呢?如果是通才,那就在课程设置方面要求学生们都学一点关于政治、文化、历史、社会,总名之曰人文科学。如果是专业人才,那就不必要有这样的要求了。这个分歧,用一种比较尖锐的提法,就是说,大学教育应该是培养‘人’,还是制造‘机器’。这两种主张,各有理由,屡次会议都未能解决。后来,折中为大学一、二年级,以通才为主,三、四年级以专业为主。”蒋廷黻在回忆录中表达了类似的意思,他说:“自然科学家和工程学家们希望高度专门化,他们希望学生在第一年中就开始接受专门课程。我们教文学和社会科学的同寅却希望晚一点开始专门课程,要多授一些普通课程。结果,经过一番折中妥协,才算解决。但是结果双方都认为不满意。无可讳言的,清华在战前比一般美国大学在专门化方面要认真得多。”潘光旦在谈到当时的教育时说:“……根基不广的流弊,近来我们实在见得太多了。不过这一点在目前学制之下既做不到,我们就不得不由后之说的话了。”雷海宗在轰动一时的《专家与通人》一文写道:“今日大学各系的课程。为求‘专精’与‘研究’的美名,舍本逐末,基本的课程不是根本不设,就是敷衍塞责,而外国大学研究院的课程在我们只有本科的大学内反倒都可以找到。学生对本门已感应接不暇,当然难以再求旁通。一般的学生,因地基的太狭太薄,真正的精通既谈不到,广泛的博通又无从求得;结果各大学每年只送出一批一批半生不熟的智识青年。既不能作深刻的专门研究,又不能正当的应付复杂的人生。”当时主持校务的梅贻琦校长尽管是学工科出身的,但他却是一位自由教育论者,他对现状也感到不满足,在《大学一解》一文中写道:“通识之授受不足,为今日大学教育之一大通病,固已渐为有识者所公认,然不足者果何在,则言之者尚少。大学第一年不分院系,是根据通之原则者也,至第二年而分院系,则其所据为专之原则。通则一年,而专则三年,此不足之最大原因而显而易见者。……今学习仅及期年而分院分系,而许其进入专门之学,于是从事于一者,不知二与三为何物,或仅得二与三之一知半解,与道听途说者初无二致;学者之选习另一部门或院系之学程也,亦先存一‘限于规定,聊复选习’之不获己之态度,日久而执教者亦曰,聊复有此规定尔,固不敢从此期学子之必成通才也。”
征引得够多了,就此打住。上文曾说到,文理法一年级不分院系是平衡各方面意见所能达到的一步。我们在清华校史上看到,还是有相当一批教授不断地向学生灌输通才教育的观念、鼓励学生们学好公共必修学程,和在三、四年级多选习别系的课。朱自清先生在谈到大一共同科目时曾说;“学生好像都不大乐意这些学程,但是相信让他们勉强学习,多少还是有益的。”今年5月份我在访问王永兴先生(1934年入清华)时,王先生还特别提到当年上过李继侗先生的生物课,沈同先生指导大家做实验,他感到这门课终生受益。我还要提到的一点是,通才教育最重要的是实践,不能光讲理论,即使在西方国家,也不是没有问题,不需要长期在实践中的探索。清华的一些教授们在通才教育方面坚持理想,勇于探索,是难能可贵的。可惜的是,我们解放后推行的专业教育路线打断了前人探索的脚步,在实践中已经证明了它的巨大局限性。对于这些老人们,追昔抚今,不能不感慨系之。时间如一面筛子,滤去往日的牢骚,剩下的尽是正面的回忆。回顾大半个世纪以前通才教育“不称人心”的一面,以及今日“大称人心”的转机,历史的沧桑尽在其中了!